2007年9月2日

照片的獨白

這兩天看著Ip通訊雜誌的電子檔。看到一些業餘的攝影人。他們努力的用照片用文字透過作品,訴說著他們的故事、感受、心情。
再翻翻自己的照片。可以感覺得到自己不入流的原因。應該是自己沒有著表達情感的能力。
我的照片只會說:"當時是這樣的",也就是"曾經"只會對個人有意義。無法與他人有共鳴。除非"曾經"是一同發生的或是有著靈犀相通的靈魂。但那畢竟很難。難怪我老是看不懂大師級的作品。
不過拍照是件快樂的事。不要這麼嚴肅。
有句話說:"一年春盡一年春,野草山花幾度新,天曉不因鍾鼓動,月明非為夜行人"。風景就是風景哪會管你的酸甜苦辣。如果要說有也是因為自己的感受所發生的情緒,這種情緒每個人因生活背景都不同,引發的結果也不同,如果相同的就叫共鳴,而我不想給予這些風景什麼情緒,也無法給。所以我大概找到我的風格了。那就是沒有表情的風景照="曾經" !=寫實(因為我不喜觀這個字眼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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